分公司注册
分公司注册条件
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,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;而且承担的成本费用可能比子公司节省;不是独立法人,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,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。在经营初期,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,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,减轻税收负担;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德 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;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,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,不必负担税收。
1、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
2、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(5份)
3、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(3份)
4、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(3份)
5、总公司的章程(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)
6、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
7、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(5份)
8、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
9、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
10、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
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。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;
分支机构-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;
填写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;
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;
房屋租赁合同原件;产权证复印件(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;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)或产权证明原件;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;
总公司章程(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)